“小三”有了孩子怎么办?宁波有人花了近1万元帮“小三”雇了个“老公”结婚。孩子生下来后,就让“小三”离婚!昨天,宁波某区婚姻登记处发生了这样不可思议的一幕。
老夫少妻结婚3个月便离婚
昨天下午,两男一女走进了我市某区离婚登记室。
男的,50多岁,又矮又黑,身上穿的茄克上还满是污渍,看上去条件似乎不怎么好。
他身后一男一女,穿着考究,全身上下都是名牌,其中女的,30岁不到,身材娇好,浓妆艳抹,穿着及膝裙,棕色皮靴,手上还挎了一个LV包。男的拿了一个高档手包,一言不发,看上去就像个老板。
一开始,工作人员以为“茄克男”是男方或女方的长辈。可是接过结婚证一看,暗暗吃惊:3个月前,“茄克男”与年轻女子刚领的结婚证。
怎么看这两个人也没有夫妻的样子。于是,工作人员试探着问:“你们是不是年龄差距太大导致感情不和,要离婚了?”
“茄克”嘿嘿笑了一声:“事情办好,就来离婚了,没感情的,这婚肯定要离的。”
于是,两人复印、填表。“老板男”始终一言不发地在旁边看着。
登记资料显示:“茄克男”是我市一农民,小学学历,没有固定工作;女的也没有工作,大学毕业。
为准生证 “小三”借夫生子
“快点,离好,给你结账就了结了”女的填完表就催“茄克男”。
“急什么?孩子也生下来了,我对你又没有兴趣的。”“茄克男”漫不经心地回答。
到底怎么回事?工作人员越听越糊涂,把他们拦住询问。
女的担心离不成,如实相告:一年前,她怀孕了,孩子是“老板男”的。“老板男”没法和他结婚,她领不出准生证,却很想要个孩子。于是“老板男”通过朋友在农村找到离婚多年的“茄克男”。让“茄克男”和女的假结婚,领出准生证,待孩子生下来后,两人再离婚。老板男给“茄克男”近1万元作为酬谢。
“以前这样的事也发生过,没想到现在又发生了。”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对此很无奈,因为现行的法律法规没办法限制他们结婚离婚。
工作人员记得2009年时,也有一个未婚妈妈为了给孩子办准生证,找了个跟肚子里的宝宝没任何血缘关系的男人结婚了。结婚6天,准生证办下来后,两人立马办了离婚手续。
东南商报记者 卢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