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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区推行“准物业”管理欲破老小区治管难题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3-08 07:54:01

  中国宁波网讯 随着爆竹声的远去,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的金宝、金鹰小区也以干净、整洁的面貌迎来了新的一年。“这两个半封闭、基础条件较差的老小区,在过去一年中每天都干净整洁,没有一起入户偷盗事件,没有违章搭建,没有火灾火情。”谈起老小区的治管问题,华严社区干部由衷地为江东区大力推行的“准物业”叫好。

  江东区老小区大多建成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筑老化,规划落后,违章搭建多,平均绿化率只有9%,普遍存在脏、乱、差现象。不少老小区老年住户多、出租户多、住户经济条件相对较差,难以承受标准物业费,成了物业管理中的“老大难”问题。

  所谓“准物业”管理,就是政府补助、社区支持、物业服务“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江东区于2006年在全市率先推出了“准物业”,在区内1998年底前交付使用、相对封闭且未实施市场化物业管理的老小区推广实施。

  “有了政府补助,我们信心也足了。”管理着以上两个老小区的江东新天地物业公司负责人王伟丰告诉记者,老小区收费低,物业企业保本都难更别说投入了,而政府补助正好弥补了这一缺口。“我们还为两个小区安装了40个监控摄像头,新建了垃圾亭,对漏水的房屋作了维修,大大改善了与居民的关系。”

  江东房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准物业管理主要有三种模式:多家企业管理、独家企业管理、街道企业管理。除了无法享受房屋修理的服务外,准物业小区可以享受到物业公司其他所有物业服务。目前江东区实施准物业管理的老小区有21个,惠及居民近3万户。由于服务完善、收费低廉,这些小区的物业费缴费率超过了90%。

  为进一步规范准物业管理行为,江东区还制定了相关政策,采用“绩效考核、以奖代补”原则进行资金奖励补贴,使准物业服务质量与政府补贴相得益彰。

  “准物业管理,是政府部门解决民生、社会问题的一项带有福利性质的管理举措,对当前解决老小区管理难问题有积极作用,也是老小区管理方式中的一种有益补充。”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一专业人士评价说。

  宁波日报记者王岚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