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大半年来屡屡出毛病 二手空调修成“混搭”机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3-09 08:16:12

  热线调查

  中国宁波网讯 本来图个实惠,买只二手空调暂时过渡,没想到大半年来屡屡出毛病,修成了内外机不匹配的“混搭”空调。昨天,市民张阿姨向本报87000000新闻热线反映,这台空调真的让她头痛死了。

  买家:二手空调修成“混搭”空调

  张阿姨家的空调装在波波城小区。她告诉记者,去年,儿子房子买来还没装修好,打算先弄个旧空调过渡一下。去年7月底,她在徐戎新村一家沿街的家电修理店,花2200元买了台二手的“LG”3匹空调。店主承诺,保修半年,可装上用了才半个月,空调就坏了。经检查,说是空调制冷泵坏了。

  张阿姨说,此后,她多次催促店主来修,可店主以配件没有等理由,一直没来修。直到去年12月下旬,修理店把坏空调的外机运走了。10天后,店里给安上了修好的外机,说修好了,可一试,还是不管用,原来是制冷的氟利昂用光了。张阿姨告诉记者,这次给换的外机,居然是“奥克斯”牌的,不到3匹。而修好的空调,制热只能打到十四五度,运转了没多久,又不行了,“现在一启动就跳掉,根本不能用。”

  张阿姨说,这只空调实在让她烦透了。当初店主曾答应,修不好能退,可现在不承认了,几次叫他来修都不肯。如今空调外机是“奥克斯”,室内机是“LG”的,厂家的售后维修店都不接手,连发票都没有。买来大半年,这空调没用过几天,成了“摆设”。

  卖家:可以继续修,但要收费

  昨天,记者联系上空调修理店店主邵师傅。邵师傅说,做这笔生意,他不但亏了钱,前后还跑去修了几次,没收一分钱。按照二手家电买卖的“行规”,保修期内修理费可以免,但更换零件的费用还是要付的。因为二手机的修理,配件也是要等机会从旧货处找来,等待修理时间就比较长。

  邵师傅说,换了外机后,空调应该说是修好了。因为张阿姨家的客厅面积比较大,有五六十平方米,3匹的空调,温度打不上去也属正常,整日运转,当然吃不消。邵师傅说,现在半年保修期都过了,既然空调又坏了,如果张阿姨愿意支付修理费,他还是会上门维修的,“二手货毕竟不是商场里买的新机,不能要求太高。”

  工商:二手机慎重购买,索取发票

  记者随后从工商部门了解到,二手家电不享受国家的“三包”政策,不能按照“消法”规定来维权。新河工商所12315调解员老戴介绍,近几年关于二手家电的投诉,工商部门也接到过不少,一般按照店方的承诺来进行调解。问题是,不少二手家电买卖,消费者连发票、凭证都没有,调解就比较难。

  据悉,市面上流通的二手空调逐年增多,大部分用在出租屋,或进入农村市场。根据商务部有关旧家电质量鉴定的行业标准,所有二手家电出售时必须经过旧货质量监管部门的鉴定,超过使用年限的要强制报废。但目前旧货市场上出售的二手空调都贴“旧货”标识,大多没有出厂日期,针对二手家电质量安全保障的明文规定也没有。

  一般空调的使用年限是8年,超过年限后,空调不仅制冷效果差,还容易产生安全隐患。工商部门提醒,选购二手空调要慎重,应索取发票或相关凭证,以防万一。

  宁波日报记者余建文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