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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企业建教授(专家)工作室可获10万资助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1-03-09 17:22:31

  中国宁波网3月9日讯(记者 陈章升 通讯员 陈济南 杨银春)记者今天从宁波市鄞州区委组织部获悉,为进一步优化高层次紧缺型人才引入环境,为“十二五”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鄞州区近日出台《教授(专家)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由政府引导,企业主导,聘请高校、科研院所教授(专家)组成智力服务平台。通过建立工作室,引导企业与教授(专家)及其科研团队合作,形成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竞争力。

  明确工作室人员构成及职责

  企业聘请高校、科研院所中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教授(专家)组成工作室。工作室实行柔性流动、动态管理,通过教授(专家)网络、现场办公等形式为企业服务,主要承担三方面任务:一是提供产业及企业发展战略咨询,从宏观上为企业发展走向“把脉”;二是在经常性技术指导的基础上,围绕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织开展联合攻关,并主动引进先进技术成果,开展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从技术层面为企业科研创新提供保障;三是组织专业技术培训,联合培养并引进企业创新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严格工作室申报条件和程序

  申报主体为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基础、经营管理状况良好、科研开发基础扎实的鄞州区优秀企业。企业在有急需教授(专家)解决的技术难题、攻关课题,有明确的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合作任务的前提下,并与教授(专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后,可以申报成立工作室。工作室每年申报一次,区级机关相关部门通过审核申报材料、到企业实地调研考察等形式进行遴选确定。

  建立工作室动态管理激励机制

  据悉,2011年,鄞州区财政划拔约200万元专项资金,对于评选上的工作室,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引才经费资助;同时,建立动态考核管理机制,规定工作室有效期三年,对运行正常并年度考核合格的工作室,区财政给予每年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引才经费资助;对工作开展不力、考核评议不合格的或因其它重大事项变更导致工作室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予以撤销。

【编辑:陈章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