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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杰民代表建议抓紧建立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制度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3-10 08:58:49

  “‘开宝马车的住保障房’、申请廉租房后再转租他人谋利、有钱的名人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乱象的频繁发生,与当前缺少一种统一、科学、合理的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制度密切相关。”昨日,全国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副主任郑杰民建议,抓紧建立全国统一的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制度,让广大中低收入人群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

  “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必须抓紧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分配制度,避免出现暗箱操作、留后门、假公开、不公平、欠公正等问题,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郑杰民代表说。

  为此,郑杰民建议,国家要利用“十二五”期间制定基本住房保障法,修订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契机,把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和制度纳入到基本住房保障法的重要内容中,强化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实行保障房房源、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三公开”。要制定一个宏观性、指导性的办法和原则,同时由地方根据各自实际制定细化的实施方案,尽可能做到统一性和特殊性、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结合。在制度设计时,总的原则要开前门、关后门。“开前门”,就是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先严后宽,逐步放宽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降低门槛,放宽标准,让住房困难者真正实现“居有其屋”,做到应保尽保。“关后门”,就是要加大对申请者家庭住房条件和收入条件的审核把关,完善分配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对虚假申请者实行惩戒制度。同时要加强申请者所在社区、单位及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做好对保障性住房使用者的住房和收入等动态变化情况的掌握,探索建立保障性住房使用者的“毕业”退出机制。

  郑杰民还建议,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对各地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确保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到实处、发挥作用。从宁波的经验看,在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监督的同时,重点做好申请各个环节的预审和公示工作,主动引进社会、新闻媒体和人大监督,每一次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申请者情况、申请结果都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示,申请者的家庭住房情况和收入情况、保障性住房申请结果在申请者所在社区街道张榜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分配公平公正。

  宁波日报北京电(记者龚哲明)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