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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找人打断手臂上班假装摔倒 谎称工伤讹钱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3-11 07:34:40

  因为急需钱给妈妈治病,19岁的小恒做了一件荒唐的事:找人打断自己的手臂,再假装是在工地上摔断的,去讹老板一笔钱。

  昨天上午,鄞州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小恒有期徒刑17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蹊跷>>>

  刚上班就“摔”断手臂

  去年11月10日上午,鄞州区下应某建筑工地上,小恒上班时突然摔倒在地,捂着左手臂一声惨叫。

  工地老板韩先生闻讯立即将他送到鄞州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医生诊断为左手尺骨骨折。

  韩先生立即为小恒办理了住院手续。在医院治疗期间,韩先生为小恒治病花了1.9万余元。

  小恒一直在医院住院治疗,直到11月27日事发。

  小恒来工地上班才三四天怎么就发生这样的事故?而且随便一摔就能把胳膊摔断了?韩老板越想越蹊跷。

  11月27日,在老板的再三追问下,小恒承认,这是一个骗局——其实他的胳膊是自己故意让人用钢管打断的,企图以“工伤”讹老板一笔钱。

  动机>>>

  为筹钱给母亲治病

  为什么要用这种自残的方法来骗钱?昨天,在法庭休庭时,记者和小恒进行了简短的交流。一脸稚气的小恒说出了作案动机:妈妈生病了,急需钱治病。

  小恒说,他原来在嘉兴打工,他父亲去年去世了,家中只有母亲和一个16岁的妹妹。当时母亲得了十二指肠溃疡,急需动手术,却苦于没有钱。在宁波打工的老乡小浩得知后告诉他,可以用假工伤骗老板一笔钱。

  “我知道做这种事是不对的,但是我当时很需要钱给妈妈做手术,就同意了。”小恒说,不久他就辞掉了嘉兴的工作,来宁波在韩老板的建筑工地找了一份活做。

  工作落实后,老乡小浩、小涛开始帮小恒策划诈骗的事。11月9日,小涛找人把小恒的左手臂打伤了。

  结局>>>

  犯诈骗罪判刑17个月

  法院经过合议后认为,小恒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以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犯罪性质严重,构成诈骗罪。

  但是,考虑到小恒和小浩有自首表现,责令他们退还韩先生的1.9万余元,两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钱没有筹到,身体也伤了,还要坐牢……听到法院的判决,小恒黯然落泪。

  记者从法官处得知,小恒的左手臂骨伤现在还未完全痊愈,仍会隐隐作痛,以后再也不能干重活了。小恒的母亲已经知道小恒做了一件傻事,但还不知道他的左手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

  另据了解,本案的另一犯罪嫌疑人小涛目前仍然在逃。

  东南商报记者陈爱红 实习生吴丽燕 通讯员余宁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