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东区一儿童用品商场,因逾期未执行消防部门做出的“停产停业”处罚决定,被江东消防大队强制依法查封。
该商场位于江东北路221号,共有5层楼,面积4500平方米左右,主要销售儿童服装服饰等用品。先前,江东消防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发现该商场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而擅自营业,遂根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停产停业,并处罚款4万元。但商场以为缴纳了罚款就可以完事,迟迟没有落实停产停业要求。
在查封现场,消防监督人员要求该商场负责人严格遵守查封规定,在查封期间严禁擅自拆封,并按照提出的有关要求,尽快依法补办相关消防手续,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宁波晚报记者 王霞开 通讯员 章艳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