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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假乱真冒充房东 租房纠纷增多谨防各类陷阱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3-14 07:47:55

  随着返城务工人员的剧增,房屋租赁市场也红火起来,少数不法分子乘机浑水摸鱼,设置“租鸡下蛋”、“虚拟房屋”、“一房多租”等多种圈套实施诈骗。昨天,根据近期接到的报案,警方发布警情,提醒租房者要谨防以下几种租房陷阱。

  以假乱真冒充房东

  [案例]:不久前,冯先生看中了一间约30平方米的店面。同“房东”协商好租金及其他费用后,付了6000元定金。令他没想到的是,就在他准备装修的时候,另一名自称是房东的人出现了,向冯先生收租金。经过一番核实,冯先生才知道,后来的这人才是真正的房东。情急之下,冯先生报警求助。

  [提醒]租房的时候,确认房东的身份非常重要。一定要查看对方的身份证原件和房产证。如果出租人是受房主的委托代为出租,则更应要求出租人拿出书面委托书并核实真实性,这样才能绕开高价转租的“二房东”。

  “一房两租”连环陷阱

  [案例]刚来宁波不久的王先生在一家房产中介网站上看到一间租金较低的出租房,但需一次性交半年的租金才能入住。想想价格比较便宜,王先生咬咬牙,交了7200元的半年租金。3天后,当王先生兴冲冲把行李搬到门口时,发现屋里已住进了一户人家。待对方出示了正规合同后,王先生才发现上当受骗了。

  [提醒]应尽量通过正规合法的房屋中介公司租房,并签订正式的租房合同。防止骗子通过网络发布多条出租信息,将一套房屋同时租给多人骗取房租。另外,首次租房最好选择季付租金,不要支付大笔的年租或半年租。

  合同上冒出子虚乌有的财物

  [案例]李女士通过房屋中介公司在百丈路租了一套房子。几天前到期,李女士找房东退房,房东拿出合同,一口咬定她弄丢了一台电视机,坚持要扣掉500元押金。“当初搬进来的时候没有电视机啊!”李女士感觉好冤枉。无奈,租房合同里却写有这一项,李女士吃了个哑巴亏。

  [提醒]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不仅要约定租金和租期,入住前,还应和房东对租房合同里写明的物品进行核对,避免日后发生纠纷。

  出租房里财物蹊跷被盗

  [案例]小张在兴宁路一老小区租了间30多平方米的房子。前几天凌晨,当他和朋友吃好夜宵回来时发现家中进贼,刚买不久的电脑被盗。蹊跷地是,房门没被撬过,而且他回家时房门还是锁上的。据此,他认为小偷肯定有该出租房的钥匙。房东也说,这房子确实向多人出租过,从没换过锁。

  [提醒]目前有不少房屋长年出租,房客换了一批又一批,但钥匙却从未更换,这很容易留下安全隐患。因此,租房者如果租了房子,特别是和陌生人拼租时,最好更换门锁,以防被盗。

  东南商报记者程鑫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