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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新"三包"目录 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扩大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3-15 07:09:10

  昨天召开的浙江省新“三包”目录发布暨规范商场超市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实务公示会上,浙江省工商局正式发布了浙江省新“三包”商品目录。根据目录,浙江消费者将额外享有国家目录之外的平板电脑、手持式个人数字信息处理设备、GPS导航等30种商品“三包”服务。

  这份目录是对2001年发布的浙江“三包”商品目录的重新修订,商品种类从18种增加到30种。该目录将于2011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原“三包”目录同时废止。

  据悉,本次修订的“三包”目录商品调整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在国家“三包”目录之外,新增了平板电脑、手持式个人数字信息处理设备、手持视频产品、移动存储器、GPS导航、电磁炉、饰品、家用饮用水处理装置等共计30种商品。

  修订后的目录“三包”商品保护水平大幅度提高。如轿车由以前的1年或1.5万公里里程提高为2年或4万公里里程;液晶电视机和等离子电视机的显示屏、高频调谐器、逻辑组件等主要部件纳入了“三包”范围;电热水器新增了内胆等主要部件。

  商品分类也更加明确。将电视机的种类分为阴极射线管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液晶电视机三种;将照相机分为胶片照相机、数码照相机,并把镜头进行单列;原电脑记事本归类后改称为“手持式个人数字信息处理设备”等,通过分类使消费者对“三包”商品的认识更加清晰明确。

  据新华社电

  本地解读

  不少新兴商品的消费疑难问题将变得容易解决

  昨天下午,浙江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特别公布《浙江省新“三包”目录》后,在宁波引起了高度关注。

  昨晚,记者特地采访了宁波市消保委秘书长施民伟。施秘书长指出,商品的“三包”规定,与广大消费者的消费权益息息相关。此次省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将我省特定的“三包”商品品类从原先的18种增加到30种,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得到扩大,这是显而易见的。

  昨晚,有关消保人士与记者一起认真查看了《浙江省新“三包”目录》的相关规定。该消保人士指出,浙江省此次赶在“3·15”之前特地出台了这份新目录,除了增加“三包”商品种类外,更大的意义在于弥补了近年来市场新兴商品“三包”的空白。比如,此次“三包”目录中,首次新增了MP3、MP4、MP5等手持视听产品和手持式个人数字信息处理设备(含掌上电脑、电子记事簿、电子词典、电子阅读器、电子书等)、移动存储器、GPS导航等产品的“三包”,在国内首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这些商品后,在一年内将可享受相关的“三包”权利。而在之前,由于相关法规的空白,不少消费者在购买了这些商品后,若发现质量问题,消费维权往往困难重重。另外,此次新“三包”目录首次将等离子电视和液晶电视列入“三包”范围(整件“三包”1年,部件“三包”3年),对整个彩电消费市场而言,也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我可以断定,有了这份新‘三包’目录,有关液晶彩电、数码产品等许多新兴商品的疑难消费纠纷,将会变得容易解决,广大消费者权益将能得到更好的维护。”该消保人士指出。

  宁波晚报记者周立明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