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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员指挥停车致车辆刮擦受损 责任在谁?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3-15 07:09:10

  中国宁波网讯 “我在东钱湖小普陀景区停车场停车时,因收费员指挥不当导致车辆与后方垃圾桶刮擦,造成车辆受损,这个责任在谁?”昨天,车主周女士给本报87777777新闻热线来电反映。

  周女士和家人趁着周末去小普陀旅游,车开进景区停车场后,就有个收费员上前示意她将车倒进其中的一个空车位。由于以前也被泊车员指挥过停车,每次都很成功,周女士很信任地按照收费员的指挥做了,可这次,她的车撞上了后方的一个硬物。周女士下车一看,发现车后方的保险杠撞上了垃圾箱。坚硬的钢制垃圾箱将周女士上百万元的豪华轿车刮花了一块巴掌大的漆。

  “车是我开的,但我是在听他的指挥下才撞上去的啊。”满腹委屈的周女士说,去4S店修理估计要花费上千元,停车场方面也该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停车场是否有责任赔偿周女士的损失?对此,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的刘慧杰律师认为,停车场仅为停车提供场地,所收的费用也仅为停车费,收费员指挥停车只是一种帮助,并不存在义务;而周女士作为事故的直接行为责任人,应该对停车过程有全面的判断。因此,若在停车场收费员指挥下发生事故,车主负有全部责任。

  东钱湖交警大队的欧警官也表示,若要按照交通事故来判定,也只能找事故直接责任人,也就是驾驶该车的周女士。他同时提醒广大车主,在公共停车场停车时自身的判断更重要,切勿完全听从指挥,要多看看后视镜、倒车镜,仔细辨别各方向车距,才能避免不必要的事故。

  宁波晚报见习记者邵隽隽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