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每一个人都是消费者。我市各部门共同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确保消费者权益,一年来,市消保委、工商、质监、药监、物价、卫生等部门共处理消费者投诉3万余件,挽回消费者损失2073万元,而汽车、保险、进口食品等新兴消费值得关注。
2010年,全市消保委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843件,办结2831件,办结率为99.5%,其中支持消费者起诉15起,仲裁案件10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64.1万元。市工商局12315电话受理消费申诉18931件,同比上升24.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23.813万元;市质监局先后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651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4.5万元;市物价局12358举报平台共处理消费者举报咨询2184件,查处侵权案件70件,退还消费者21.17万元;市药监局96311中心受理举报投诉3691件,立案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案件474件,罚没款695.95万元;市卫生局受理和处理卫生、医疗等申诉案件1352件,市旅游局处理旅游类申诉案件108件,市工商、宁波检验检疫、贸易、建设、交通等部门也分别按照各自职责,做了大量消费维权工作。
近年来,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保险、进口食品等新兴、中高档消费进入千家万户,与此相关的消费纠纷也呈上升态势,以汽车为例,仅工商部门去年受理的汽车消费纠纷就有687件,同比上升89.8%,包括汽车销售纠纷、汽车质量、车辆维修等。宁波保监局去年共接到各类消费者投诉445件,其中车险领域与保险合同纠纷占绝大多数;食品的投诉量也随着消费量的增加而增加。
宁波日报记者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