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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不能怀孕了 男方还是决意与妻子离婚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3-15 10:38:56

  中国宁波网讯 昨天是“白色情人节”。在鄞州区离婚登记室就来了一对闹离婚的夫妻。

  这对夫妻衣着都挺光鲜的。女的一进门就问财产分割的事。男的则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从两个人填的资料来看,男的比女的大12岁,两人结婚10多年了,有个女儿。

  女的说:“人要被别的女人抢走了,就分点财产吧。”之前,两个人已去法院咨询过财产分割事宜了,两人已协商妥当了。于是男人就埋头填表。

  女的看着男的,似乎心有不甘,唠叨了一句:“她都不会生孩子了,你居然还要,你就等着后悔好了。”

  原来,那个“她”是男人的“小三”,男的同事,跟男的在一起两年多了。今年,小三怀孕了。男的就提出离婚,女的不依。一个月前,孩子没保住,流产了,而且子宫被损严重,医生说很难再怀孕。女的想:“我没给他儿子,他跟小三搞一起是想要个儿子。这回,男的终于可以回头了吧。”

  一开始,男的好像也有回心转意的念头,也答应女的,跟小三断了。但是女的发现,男的这几天更加不着家了,就逼他坦白。男的直言:“和她有感情了,断不了。”男的又提出了离婚,而且非常坚决。女的也想透彻了:“留住人,也留不住心。”

  男的拿到离婚证后,对女的说了一句:“对不起,我要为她负责,她太苦了。”女的泪流满面,终无言以对。

  东南商报记者卢科霞 通讯员周欣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