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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楼住户漏水殃及东楼 夫妻俩客厅打地铺过年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3-16 07:56:34

  忧虑:两楼间杂物未除存隐患

  童女士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西楼五楼的房东,并告知漏水情况,没想到对方说早知道家里卫生间有漏水问题。“我发现热水器的水管漏水了,自己就一直克制着少用水。去年,我把房子租给一个公司,一下子住进10来人,我跟他们交待过要少用水,可他们置之不理。”

  童女士了解到,那房东已准备将房子卖掉,出于经济利益考虑,眼下不愿对损坏的水管进行维修。“可我们不但遭受了墙壁、地板损毁等物质损失,更备受精神上的折磨,一家人好久没睡过安心觉,都快神经衰弱了!”童女士想到了跟对方打官司。

  这时,物业出面来调解。童女士想想毕竟是邻里关系,就同意让步。最终,两家达成协议,由漏水房东拆除家里热水器的软管,停用热水器,切断漏水源头。

  虽然渗水现象暂时消除了,但童女士还是感到不安心,“卡在两幢楼间的杂物没除,隐患就一直存在。若西楼五楼住户重新使用热水器,或者其他住户漏水,我家还是有可能渗水。”

  其实,遭受渗水困扰的不止童女士一家,还有2户邻居。卡在两幢楼间的杂物,就成为这几户人家共同的忧虑。

  维权:请社区居委会出面协调

  “我们已经帮住户查找到漏水原因,要除掉卡在两幢楼间的杂物,我们就管不了了。”小区物业起初持这一态度。

  童女士提出:“既然这个隐患是开发商遗留下来的,能不能请开发商来处理?”记者前几天就联系了开发商宁波拓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小区的房屋已经超过8年的保修期了,我们不再予以保修,如果确实有比较重大的隐患,可以让物业跟我们交涉。”但之后,小区物业表示,没能联系上开发商。

  江东区物业办有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小区是有维修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的,但在解决开发商早年遗留问题上怎么开支,需多方协调。幸福苑社区居委会表示,可以帮童女士与物业协调解决问题。

  本月10日,社区居委会请来了专业人员,对清除两楼间杂物的工程进行了评估。专业人员认为,施工难度较大。社区居委会组织住户与物业进行了调解,物业方面答应:“只要住户找到有能力接手这项工程的专业人员,物业可以承担相关费用。”

  据了解,这个周末,物业将与住户进一步商议相关事宜。

  宁波晚报见习记者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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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