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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劳教释放 竟拿着《劳教决定书》实施敲诈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3-17 08:27:27

  刚刚劳教释放,就拿着《劳教决定书》实施敲诈,实在太嚣张。

  王某,男,40多岁,内蒙古人,光光的脑袋上有几条刺眼的伤疤。一年多前他因寻衅滋事在上海被劳教,上个月刚被释放。

  3月11日,王某入住鄞州石碶一家小宾馆。3月12日凌晨,王某在外面喝多了,回到宾馆后大吵大闹,房门也没关。对门房间的一家三口不堪其扰,男主人上门劝王某小声点。谁知话刚出口,王某就火了,对男子拳脚相加。接着,王某还拿出《劳教决定书》,在男子面前晃了几下,凶巴巴地说:“你惹老子不高兴了,我可是刚放出来的,身上没钱,去,拿点钱给我花花。”男子害怕了,他知道自己惹不起。最后,王某从男子那里敲诈了200元钱,外加一包烟。案发两个多小时后,男子越想越害怕,于是报警。

  目前,王某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

    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林海峰 王海波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