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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宁馨园数十个地下车库被外人买走改成仓库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3-17 08:30:20

  “这个问题若不能妥善解决,矛盾只会越来越突出。”近日,江北宁馨园小区业委会主任裘友林再一次表达了自己的担忧。从去年开始,业委会先是听说小区有48个地下车库被同一业主买走,慢慢的部分车库被改成了仓库出租,最近经有关部门调查后进一步确认,买主不全是小区的业主,而是大部分被卖给了外面的人。

  部分地下车库变仓库

  近日晚上,小区门口保安俞益初拿上手电筒带记者去了现场,只见原本应该是敞开式的一个个车库被钢架隔开,两边被铁皮封住,外面再加了一道卷闸门。从过道边凌乱堆放的东西来看,车库里停放的根本不可能是汽车。“很多都是附近商家的仓库。”俞师傅表示,他在门口经常碰到各种货车进出,居民的意见很大,自己想管也管不住。

  第二天白天,记者再次去现场,刚好有两间车库的卷闸门开着。其中一间车库门口停着两辆三轮车,里面堆满了油桶、盆碗、桌凳等东西。一名姓李的小伙子告诉记者,自己是附近江北万达广场大丰收鱼庄的伙计,听说老板总共租了两间当仓库,每个月多少钱不知道。另外一间里面的东西倒不多,一位正在整理东西的小伙子表示,自己也在江北万达广场上班,是一家广告公司租了车库放杂物。

  业委会希望“还库于车”

  业委会关心的主要是两点:一是觉得开发商不能把数十个车库集中卖给个别业主,更不能卖给小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认为此举属于违规出售;二是买主不能擅自改变车库使用性质。

  “车库怎么可以买给外人,甚至还改成仓库出租?”裘友林表示,《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库、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停车需要,未首先满足业主停车需要的,建设单位不得将车库、车位出售、赠与、出租给物业管理区域外的单位和个人。

  目前的情况是,一到晚上,小区内道路停满小车,连业主行走都困难,加之有买主又将车库改作仓库出租,大量物资进出,带来很大安全隐患。

  裘友林担心,随着今后小区车辆的日益增多,停车矛盾将更加凸现。

  严查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连日来,记者先后咨询了江北区建设、规划、城管等部门,得到的答复是擅自改变车库使用性质肯定不允许的,要严查,但开发商能否把车库卖给小区以外的人,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

  宁波市规划局江北分局法规科负责人谢远景表示,《宁波市车棚车库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擅自改变车棚车库使用性质,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具体执法,我们移交给了城管部门。”谢远景说,如今一方面是车辆越来越多,另一方面是车棚车库改变使用性质现象大量存在,群众反响强烈,确实需要好好加以整治。

  “我们是发现一起,严查一起。”江北区庄桥街道一位姓何的负责人表示,他们之前和庄桥城管中队去过现场调查,发现确实有部分车库变成了仓库,已进行了处理。至于车库买卖问题,他建议记者向宁波市经济适用房建设管理办公室咨询。

  是否违规出售不好界定

  宁馨园小区是宁波推出的保障房工程,于2005年10月交付,当时共建了204个地下车位,由三个大型地下车库组成。

  “是否违规出售还真不好说。”宁波市经房办工作人员表示,根据新的《物权法》和《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了小区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可也没规定说一定不能卖给小区以外的人。

  记者联系了小区开发商宁波市三环房地产有限公司,曾负责车库销售的高经理表示,目前她已从该公司辞职,许多事情不方便讲,但公司出售车库确实是无奈之举,因为前几年车库一直积压无人问津,为尽快卖掉回笼资金,公司对车库进行了改建,并最终委托了中介才以较低价售出。

  “想卖给小区业主又没人要,那开发商卖给别人了也不为过。”浙江百铭律师事务所律师祝峰表示,关键是开发商要做到买卖公开和程序合法,让小区业主有优先购买权。

  “当初开发商还曾要求政府回购,但不现实。”市经房办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比较可行的方案,是先由其他政府职能部门配合纠正买主擅自改变车库使用性质的行为,只允许买主自停或以适当的价格出租给小区其他业主停车。

    记者 王霞开

【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