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经省减排办核定,宁波‘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全面完成。其中,我市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比例居全国第一,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比例居全省第一。”昨天上午,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相关新闻发布会上,市环保局局长徐畅成说。
据介绍,2010年,我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1.09万吨,比2005年的21.33万吨下降了47.99%;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1万吨,比2005年的5.22万吨下降了21.50%。2010年,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和运行考核结果为81.3分,列全省第一。
在污水处理方面,“十一五”期间,市县两级财政共计投资110亿元,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13座,新增管网约1200公里,污水处理能力由2005年的37万吨/日提高到144万吨/日,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在脱硫设施方面,全市重点脱硫工程全面建成。北仑电厂等四大火电企业均完成脱硫工程建设,综合脱硫效率达到90%以上。
徐畅成表示,随着我市区域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十二五”污染减排任务仍将十分艰巨。“十二五”期间,国家要求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在原来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这两项的基础上,再增加氨氮和氮氧化物两项,共4项考核指标。其中,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属水污染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属大气污染物。
宁波要优化能源结构,控制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到2015年,全市原煤消耗量力争控制在“十一五”末水平。同时,大力推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使用,市六区基本建成无燃煤区,限期淘汰燃煤锅炉,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在水污染物减排方面,要全面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要求在2013年底前,全市各乡镇污水都得到有效处理;在大气污染物减排方面,要加快推进火电、建材等氮氧化物减排重点行业的脱硝工程建设,深化冶金、石化等行业工艺废气脱硫工程建设。
宁波晚报记者 张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