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 位于凤山街道胜一村的市梁金林食品商店擅自提高食盐零售价格,昨天被物价检查人员发现,受到了当场罚款200元的处罚。这是出现市民超常采购小包装食盐现象以来,我市物价部门处罚的第一家此类违法商店。
昨天,我市物价部门出动全体人员,并联合市职工物价监督总站,对销售食盐的超市、商店和农贸市场等单位进行了检查,同时安排人员加强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值守工作,及时接听和处理群众的投诉。
检查人员共检查了70余家商店(摊),发现擅自提高食盐零售价格的商店(摊)3家。除市梁金林食品商店被当场罚款外,其余2家位于皇山桥菜场内的摊点,因违法情节较轻,受到了教育处理,并在检查人员的监督下,纠正了违法行为。
物价部门还制作了《严禁擅自提高食盐零售价格告诫书》,并将告诫书分发到所检查的每一家商店(摊),通过检查与告诫相结合的办法,督促经营者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行为。(记者 蒋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