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前天傍晚,位于天一广场2号门附近的起点网吧发生一起纵火事件。经江厦派出所民警和网吧管理人员的努力,涉嫌纵火的犯罪嫌疑人罗某被抓获。
3年前,罗某从老家江苏来到宁波,和别人一起做起了货代生意。后来罗某成为无业人员,时常干些小偷小摸的勾当。罗某嗜好上网,前天傍晚他又来到起点网吧,要服务员给他打开电脑上网。由于没带身份证,服务员根据规定拒绝了他的要求。这下惹怒了他。他趁服务员不注意,用随身携带的一次性打火机点燃了一台电脑的摄像头和显示器,随后迅速溜走。当服务员发现网吧电脑起火后,迅速向江厦派出所报案并灭火。但是,这起人为的纵火案最终烧坏了电脑摄像头和显示器。
江厦派出所民警来到现场后,调看了网吧内的监控录像,发现罗某有纵火嫌疑。谁知此时,罗某在外面逛了一圈后,又回到起点网吧来观看自己的“战果”,结果被现场民警和网吧管理人员抓个正着。
面对民警,罗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昨天,罗某已被海曙警方刑事拘留。(宁波日报记者 朱和风 通讯员 张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