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弄破一只酒杯,不愿赔偿几十元钱,宁海籍男子季某、俞某意气用事之下,竟在KTV上演一场荒唐剧,最后不但要赔偿上万元,还得承担刑事责任。
近日一晚,季某、俞某等人去宁海某娱乐场所KTV唱歌。由于与该场所保安王某熟识,王某还送了他们包厢两箱啤酒。
酒兴正浓时,季某不小心弄碎了一只酒杯。当晚10时许,他在点歌的电脑上看见了账单,上面提示破碎的杯子要赔偿几十元钱。
“一只酒杯也要赔几十元钱?”季某生气地问服务员。
“要赔的。”服务员回答。
“那我把啤酒喝了,把酒瓶砸碎,要不要赔钱?”季某铆上劲了。
“这不用赔的。”听服务员这么说,季某心里更加不爽,操起一个酒瓶,砸到包厢电视机下面。
服务员见状,立即跑出了包厢。随后,熟识的保安王某过来了,为息事宁人,他表示杯子钱他赔了,同时还嘟嚷了一句:“我两箱啤酒送错人了……”
这句话一下激起了季某等人的火气。朋友俞某先拿起茶杯砸在地上,又相继拿起一只酒杯和一个酒瓶,砸到挂在墙上的电视机屏幕上,电视屏幕顿时模糊了。此时,季某上前把墙上的电视机扳下来,一把扔在地上,并用脚踩踏……
经宁海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那台受损的电视机价值1.2万多元。昨天,宁海县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季某、俞某提起公诉。(宁波日报记者 沈孙晖 实习生 吴文 通讯员 平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