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买一张车票,是否一定要再花2元钱买保险?”前期,针对宁波汽车南站售票窗口代售保险一事,多名消费者向工商部门提起了投诉。记者昨天获悉,海曙工商分局日前已对此事展开调查,并已根据调查情况向宁波汽车南站发出了责令整改的相关通知。
海曙工商分局调查发现,前段时间,不少消费者前往南站窗口购买长途汽车票时,售票人员一般会主动“帮助”消费者购买2元钱一份的乘客意外险。这从某个角度来说,确实方便了一部分想买保险的乘客,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时候,售票人员在把保险卖给消费者时,并未征求其意见。
对此,工商人员指出,作为服务方的汽车公司,有义务保障乘客的人身安全,一旦发生交通意外,汽车公司应依法承担责任。是否购买保险的决定权在消费者,汽车公司出售车票时应明确将出售保险情况告知消费者,在消费者明确要求购买后才能出售,否则就违反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涉嫌搭售保险。
据此,海曙工商分局向汽车南站发出了一份《关于汽车南站涉嫌强制搭售汽车乘意险调查处理的通知》,要求汽车南站立即进行整改。
据了解,汽车南站负责人在接到该整改通知后,当即表示近期暂停代售乘客意外险业务,进行内部整改。根据南站回复给海曙工商分局的“整改意见”承诺,汽车南站将在明显位置进一步张贴旅客“保险自愿”和“退保自由”的醒目标识,并专门设立乘客意外险的投诉监督电话,自觉接受广大旅客的监督。同时,汽车南站还表示,将结合车站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乘客意外险业务相关的作业流程。
宁波晚报记者周立明 通讯员徐杰
宁波汽车南站以要求出示身份证为名让乘客“被保险” 2010-1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