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5月1日起降低和规范住房交易手续费、施工图设计审查费、部分行业环境影响评价收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收费标准和行为。可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41亿元。
通知明确取消及降低的住房交易手续费包括:取消住房抵押手续费;因继承、遗赠、夫妻共有等进行的住房转让免收转让手续费;依法进行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租赁行为免收租赁手续费;限价商品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转让手续费在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减半收取,执行与经济适用住房相同的收费标准。
通知要求降低及规范的建设项目收费主要包括:一是降低各地偏高的施工图设计审查收费标准,并实行上限控制。各地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为基准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6.5%;以工程概(预)算投资额比率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工程概(预)算投资额的2%。;按照建筑面积计费的,其收费标准应不高于2元/平方米。各地现行收费标准低于上限的,一律不得提高标准。
二是降低部分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估算投资额100亿元以下的农业、林业、渔业、水利、建材、市政(不含垃圾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房地产、仓储(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除外)、烟草、邮电、广播电视、电子配件组装、社会事业与服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下调20%。
三是降低中标金额在5亿元以上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并设置收费上限。货物、服务、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费率:中标金额在5亿—10亿元的为0.035%;10亿—50亿元的为0.008%;50亿—100亿元为0.006%;100亿元以上为0.004%。货物、服务、工程一次招标(完成一次招标投标全流程)代理服务费最高限额分别为350万元、300万元和450万元。
国家发改委网站
宁波解读
中国宁波网讯 “国家发改委通知中提到的那些住房交易手续费,大部分我们早就没在收了。”昨天,得知国家发改委出台通知要求取消或降低住房交易手续费等项目收费的消息后,市建委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具体而言,通知中提及的因继承、夫妻共有等进行的住房转让,以及住房抵押,本地均未在收取手续费。廉租房的租赁手续费,也一直没有在收;而公租房目前宁波还没有建成交付的。限价房的过户手续费,目前按3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为普通私房转让过户手续费的一半;安置房的过户手续费则不收。
唯一与国家发改委通知要求精神不符的,就是因遗赠而进行的住房转让,目前本市还在按6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过户手续费。对此,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会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加以调整。
值得注意的是,住房交易手续费与交易税收是两个概念。相比住房总价或转让差价百分之几的契税、营业税、个税等住房交易税,住房手续费对购房者而言其实并不构成太明显的负担。另外需要提醒的是,目前本市对住房登记,一般都要收取产权登记费,收费标准为80元/套。
至于国家发改委通知中提及的主要关涉企业单位的施工图设计审查费、环评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等,由于部分属企业交给企业的费用,有讨价还价的空间,因此本地收费标准不尽相同。
宁波晚报记者 程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