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2009年推出的一套被骗购经济适用房被追回后,目前已纳入到2011年海曙区计划推出的经济适用房房源清单中。笔者昨天从海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了解到,这套房系被一隐瞒夫妻离异事实的低收入家庭骗购。据悉,住房保障中心已对骗购者下达处理决定书,并追回了被骗购房源。
2009年12月底,市三区启动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次经济适用房销售,共推出房源4938套。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申购对象按住房情况、落户时间、家庭结构、婚龄等方面进行评分,以确定最终购买者。
海曙区居民石某离异后与儿子一起居住在48.3平方米的房子内。为骗取经济适用房购房资格,他联合前妻以一家三口名义提出申请,并提供了已经作废的结婚证明蒙混过关。最终,石某骗购了一套位于水岸花园、建筑面积74.41平方米、总价34.3万元的经济适用房。在支付了首付款十万多元后,余下金额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清。
石某的骗购行为最终没能瞒过群众的眼睛。不久,海曙区住房保障中心即接到群众举报,称其隐瞒离婚事实,不具备申购资格。海曙住房保障中心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区民政局、社区等对石某家庭状况进行了深入调查与核实,发现其早在2005年就已离婚,有《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为凭证。“石某利用相关部门间信息不对称漏洞,以已婚家庭名义申购经济适用房,构成骗购行为。”
海曙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查实后,相关部门对当事人进行了约谈,同时注销其申购海曙区2009年度经济适用房的《准购证》,并作出按原价收回其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决定。据悉,目前石某已付款项被悉数退回。因为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支撑,从骗购者手中追回售出的保障性住房,不仅在我市,在全国都是一个难题。“海曙能有效中止此次骗购行为,得益于发现及时、反应迅速。”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说,当前我市住房保障家庭资格认定机制有待完善,后期管理面临的问题也不少。对此,市建委正抓紧考虑后续相关政策措施,以最大限度确保公正公平,将有限的保障资金、资源用到真正需要保障的家庭。
宁波日报记者王岚 实习生余欣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