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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宁波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分1310元和1160元两档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3-25 07:12:33
  记者昨天从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4月1日起,宁波将按1310元和1160元两档上调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这个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在全国居于前列。记者了解到,这是宁波自1994年以来第12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实行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从2010年4月1日调整而成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分为1100元和980元两档,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分为9元和8元两档。

  10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

  根据宁波市政府办公厅昨天印发的《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自2011年4月1日起,宁波市行政区域内职工月工资标准调整为1310元和1160元两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0.7元和9.6元两档。

  其中,宁波市10区行政区域内(江东、江北、海曙、镇海、北仑、鄞州、大榭开发区、宁波国家高新区、保税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统一为最低月工资标准13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10.7元。

  根据《通知》规定,各县(市)人民政府和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应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实际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选择确定当地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并报市劳动保障局备案。

  这个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在全国居于前列。

  下月起失业保险金提高168元

  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确定,4月1日起调整为每人每月1048元,比现标准提高168元。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农民合同制工人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标准也将相应提高。另外,最低工资调整后,企业职工低标准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中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也将相应调整为1310元。

  加班工资不纳入最低工资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企业员工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虽没签订合同,但已确定劳动关系的且符合上述情形的,都适用这个新标准。这一标准,不仅适用于企业,对机关、事业单位等同样有约束力。

  记者了解到,根据规定,有三项内容不纳入最低工资标准:一是加班加点的工资;二是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是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上述三类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最低工资标准并非“标准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本身并不是工资支付的一个实际标准,而是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法定底限。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报酬时,应当按照劳动者的岗位职责、个人业绩和企业效益确定不同岗位、职位的劳动者的实际工资水平。这样,也有利于企业留住员工,激发员工积极性。

  在实际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都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标准工资”来给职工发放劳动报酬。劳动保障部门也提醒用人单位不要把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标准工资”。

  东南商报记者樊卓婧 通讯员吴小玲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