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作为应对快速到来的人口老龄化的措施之一,浙江省政府决定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规定4月1日起凡年满80周年的高龄老人,在享受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的同时,每月还有不低于30元的高龄补贴。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也在抓紧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每月补贴额度不低于50元。
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是我市2011年十方面实事项目,将为80周岁至89周岁高龄老人发放高龄津贴每人每月50元、为90周岁至99周岁高龄老人发放高龄补贴每人每月100元、为10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发放长寿保健补助每人每月300元。
据了解,截至2010年末,我市8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达到15万,占老年人口总数的15%。其中百岁老人162位。
东南商报记者卢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