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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长华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举行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1-03-29 19:34:37

大会现场

  中国宁波网3月29日讯(记者周维强 通讯员屠春技)今天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浙江省委在省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陈长华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浙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洪祝分别向陈长华同志颁发了“全国模范检察官”、“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证书和奖章。

  表彰大会由浙江省委副书记夏宝龙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如林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授予陈长华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的决定》。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王辉忠,省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李强,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蔡奇,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厉志海,省政协副主席王永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等在主席台就坐。

  陈长华同志从1979年进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至今,已在检察机关工作30多年。他曾任温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副检察长。1998年5月起,陈长华先后担任湖州市、丽水市、宁波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10多年只身在外,为工作而不知疲劳。2009年7月15日下午,陈长华同志因突发脑溢血,病倒在工作岗位上。这一年多来,经过精心治疗,他的病情已有所好转。

  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省、市政法机关干警约900人参加了表彰大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为陈长华颁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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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沈媛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