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现场 |
表彰大会由浙江省委副书记夏宝龙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如林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授予陈长华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的决定》。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王辉忠,省委常委、秘书长、政法委书记李强,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蔡奇,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厉志海,省政协副主席王永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等在主席台就坐。
陈长华同志从1979年进入温州市人民检察院至今,已在检察机关工作30多年。他曾任温州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副检察长。1998年5月起,陈长华先后担任湖州市、丽水市、宁波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10多年只身在外,为工作而不知疲劳。2009年7月15日下午,陈长华同志因突发脑溢血,病倒在工作岗位上。这一年多来,经过精心治疗,他的病情已有所好转。
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省、市政法机关干警约900人参加了表彰大会。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为陈长华颁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