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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卖牛奶等乳制品须有工商许可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3-30 09:32:13

记者 周 雁/文 王增芳/摄

  今后,奶粉、牛奶等乳制品不是随便谁都能卖了。本周一,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一则通知,要求今后在食品流通许可项目中对乳制品进行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这就意味着,没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乳制品项目许可和变更登记的,一律不得经营乳制品。

  卖牛奶和奶粉须有工商许可

  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主体准入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要求,细化和完善乳制品流通许可制度,在食品流通许可项目和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中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宁波要销售乳制品,首先要通过工商部门审核,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还要获得《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涵盖的主要是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或散装食品三大类,如果经营项目是婴幼儿奶粉,工商部门一般会在证上注明“预包装食品(婴幼儿奶粉)”。

  不过,今后乳制品将单独成项审批。《通知》中规定,“在原有项目基础上,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项目进行调整,增设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如果是销售婴幼儿奶粉的经营者,今后在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项目中要直接说明。”

  涉及我市20万食品经营主体

  该《通知》中称,从4月1日起,凡申请乳制品经营的,必须到工商部门申领相应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已从事乳制品经营的,应在今年7月底前主动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项目和经营范围。

  从今年8月1日开始,凡食品经营者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标注项目而继续销售乳制品的,或所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没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项目而继续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依法查处;对无证无照经营乳制品的,也将依法查处和取缔。

  宁波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2月底,我市共有食品经营主体20万。目前,工商部门已将乳制品经营主体全部纳入食品流通电子监管平台,通过这个平台,几乎所有大型商超、个体乳制品经营者的奶粉从哪里来,到哪里去,都将一目了然。

  淘宝网购平台可能会受影响

  在日常生活中,不少妈妈都是通过淘宝网这个渠道购买奶粉的。工商人员表示,目前国家鼓励淘宝卖家领证,但并没有强制领证,所以这块的监管相当有难度。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通知》的规定,销售乳制品都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但是网络卖家中,很多都是没有营业执照的。到了8月1日,按照《通知》要求,这些拿不到《食品流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网店可能就无法再销售乳制品。

  淘宝网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淘宝网上经营者的行为肯定要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他们会和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处理细则,并告知卖家。

  宁波晚报记者 周 雁/文 王增芳/摄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