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民生·城事
保护动物老鹰盯上农民的贵妃鸡 损失由谁买单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3-31 07:46:16

这只被村民抓住的老鹰,目前已不幸死去。

  前天一大早,象山县涂茨镇前山姚村贵妃鸡养殖户杨积娣想去捡鸡蛋,突然发现鸡群变得焦躁不安起来。很快,天空中出现了一只体形很大的老鹰。

  “我是想哭都哭不出来了。”看到这熟悉的一幕,杨积娣不禁叹了口气。仅今年3月份,她精心饲养的贵妃鸡,就有10多只入了老鹰之口。更棘手的问题在于,老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抓不得又防不了。

  养鸡场内现“命案”

  杨积娣的贵妃鸡放养场,由一大片橘林和山林组成,占地近20亩,200多只成年鸡已进入产蛋期,还育有1000只幼鸡。

  今年3月初的一天,杨积娣的老父亲在巡山时,看到了血腥一幕:一只贵妃鸡僵卧在染血的草地上,下腹部被撕裂,内脏消失无踪。

  难道是野鸟再次来袭?杨积娣闻讯赶到现场。原来,早在去年下半年,山上的贵妃鸡不时遭到不知名野鸟的“猎杀”,后来随着天气转冷,在损失近40只贵妃鸡后,野鸟袭鸡事件总算平息。可经过仔细观察,杨积娣发现野鸟吃鸡都是啄肉为主。这次鸡体没有大损伤,内脏却不见了。老父亲怀疑:“单吃肚肠不吃肉,祸害鸡的可能是老鹰。”

  果不其然。过了两天,杨积娣的丈夫任佳春刚巡查到山腰,耳边“呼啦”一声,一只翅膀很大的大鸟俯冲进了旁边的橘林。任佳春紧追过去,发现那是一只老鹰,正在追赶一只贵妃鸡。

  属于保护动物抓不得

  “目前市场上一只贵妃鸡可以卖到120元,每只隔天还能下一个蛋,长此以往损失不得了。”杨积娣说,她目前最困惑的是老鹰属于国家保护动物,抓不得,可防又防不了。

  近一个星期,杨积娣到处求助。她希望能有既可以保护贵妃鸡群,又不伤害国家保护动物的好办法。村里人听闻贵妃鸡被老鹰祸害的消息,也积极行动起来。3月25日上午,有村民在山上发现了一只老鹰,还费尽周折逮来送到了杨积娣的养殖场。

  对于老鹰吃鸡的情况,象山县森林公安的工作人员现场做了调查。可惜被村民抓住的老鹰已经奄奄一息。工作人员明确表示,由于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非法狩猎野生鸟类属于违法行为。

  “有人说养大白鹅能防老鹰,还有人建议放恐怖音乐或冲天炮轰走老鹰……”杨积娣说,最近有不少好心人给她提了建议,包括制作稻草人、在现场挂红布等,可惜效果都不明显。

  我省尚无具体补偿办法和标准

  抓不得又防不了,那损失该由谁买单?

  象山县森林公安陈秀全科长告诉记者,《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四条规定:“因保护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由于我省尚未制定具体的补偿办法和标准,目前养殖户的损失还没有办法得到补偿。

  “目前出台具体政策的省份不多,浙江暂时也没这方面的打算。”昨天,宁波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

  据台州民建椒江区委的赵昌东介绍,他早在2006年就提出,希望能尽快出台《浙江省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后来不了了之。“和云南、陕西、西藏和吉林等相比,客观上浙江因野生动物造成的损失相对少一点。”

  “补偿政策一方面会加重地方的财政负担,且个人认为可操作性会比较差。”宁波市滨海法律服务所的工作人员董毅认为,如何证明农作物和其他损失是野生动物造成的这个问题,让农民举证不现实,让政府认定也麻烦。

  宁波晚报记者 王霞开 通讯员 郑丹凤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