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黄超威)昨天,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市建设局《关于确定我市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的请示》,确定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新建住房价格全年涨幅不超过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按照这一要求,我市就2011年度市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予以公布。2011年度市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保持住房价格基本稳定,新建住房价格全年涨幅低于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涉及的统计指标,以统计部门发布的房屋销售价格指数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