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裴庚益)市政府昨天下发《关于公布2011年度奉化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调控目标的通知》(下简称《通知》),确定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全年涨幅不超过2011年度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调控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
按照这一要求,我市就2011年度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予以公布。2011年度市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保持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基本稳定,全年涨幅不超过2011年度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幅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涉及的统计指标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深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及宁波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确保完成新建商品住房价格调控目标,保持住房价格的基本稳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发改局、建设局、统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的管理和对房价的监测,及时将房价波动情况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