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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店若卖奶粉 今起申办要添一乳制品经营项目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4-01 08:02:53

  中国宁波网讯 开办杂货小店,常常难免会卖一些盒装牛奶、奶粉等,而如果你要开这样的杂货店,从今天起去工商部门申办相关证照时,请不要忘记在《食品流通许可证》上新添一条专门的经营项目:“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

  按照我市工商部门之前的相关规定,凡在流通领域设立从事食品销售的个体工商户或其他形式的经营主体,首先必须向工商部门申领《食品流通许可证》。而这份《食品流通许可证》上,审批的项目一般只有以下三项内容: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和预包装食品。记者昨天从宁波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天之前,我市大部分杂货小店,无论是否卖乳制品,一般都只需在《食品流通许可证》上标注“预包装食品”的经营项目。

  该新规同时规定,今年7月底前,凡未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乳制品项目许可和变更登记的,一律不得经营乳制品;对在乳制品项目许可和变更登记中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一律不得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

  “按新规要求,我市工商部门这几天已经在着手对相关登记软件进行修改。预计很快就会向新申办相关经营项目的经营者批出新的《食品流通许可证》了。”一位基层工商分局的负责人提醒,已经在从事乳制品经营的经营者,应尽早到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许可项目,以免在8月1日后变成违规经营而遭到处罚。

  另据了解,新规实施后,我市各地工商部门将建立统一的流通环节乳制品经营主体信息数据库,以此严格管理市场上的乳制品经营行为。

  宁波晚报记者周立明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