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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进入特险期 宁波三地发布森林禁火令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4-01 09:15:29

  中国宁波网讯 当前,森林防火进入了特险期,全市已发生15起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700余亩。

  象山、慈溪、鄞州三地政府按照《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规定,先后发布森林禁火令或通告,明确森林禁火期。象山县森林禁火期为3月31日至4月10日,禁火区域为全县林地及距林地边缘300米范围内。慈溪市和鄞州区分别确定4月2日至4月6日、4月1日至4月10日为森林禁火期。在禁火期、禁火区内,禁止燃放鞭炮、烧香点烛、烧田埂草、烧灰积肥、造林炼山等一切野外用火。必须用火的,须经当地镇(乡)政府批准,领取野外用火许可证。禁止残疾人员、孕妇和未成年人参加森林扑火。

  宁波日报记者孙吉晶 通讯员崔新萍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