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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水环境治理实行“河长”负责制
稿源: 慈溪日报  | 2011-04-01 11:16:20

  慈溪新闻网讯(记者 雷晓芬 通讯员 王诗祺)城市与河流,自古就缠绕成相互守望的姿势。拥有一条穿城而过的河流,是一种幸运。慈溪,江南水乡,河网交错,面对这份得天独厚的幸运,我们怎样去珍惜?

  给每一条河配一个“河长”,这是今年我市着力改善河网水质的重要举措和新的尝试。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河长’都是市里主要领导担任,说话办事绝对管用。”今年,我市创建省级生态城市,河流作为关键的资源和环境载体,不可忽视,河道“河长”负责制应运而生,一河一“长”、条块结合、分片包干。

  市级淞浦、东部三塘横江、浒山江、水云浦、周家路江、陆中湾等市级6条主河道全面实施“河长制”管理。6位市主要领导分别担任河道河长,对相应河道的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负领导责任,牵头组织河道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相关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辖区河段长,对辖区河道河段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负责,是“河长制”的实施责任主体,承担排污口封堵、河道疏浚整治、沿河环境整治、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等具体工作任务。环保、水利、农业等8个部门联合行动,分别制定工作任务和计划,配合“河长”工作,共同守护城市河流。

  “河长制”要激浊扬清出实效。为此,市里将对市职能部门和各地考核实行“捆绑制”,各地完成情况的好坏直接与各级部门的考核得分挂钩。同时要求各地河段长对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实施方案,列出整治计划,按期推进实施。此外,还将适时公开全市水环境治理及“河长制”实施情况等信息,促进社会对政府、企业及市民之间的监督。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