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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房屋租赁犯罪案件多发 假房东拿了押金不知所踪
稿源: 中国宁波网  | 2011-04-03 10:44:10

  中国宁波网4月2日讯(记者周维强 通讯员曹斌 徐国峰)记者从宁波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了解到,近期我市公安机关加大专项打击力度,接连破获多起与房屋租赁有关的诈骗、盗窃等违法犯罪案件。

  前几日,陈先生在马路电线杆上看到一则租赁房屋的广告,联系“出租者”唐某后,两人一同前往洪塘街道某小区看房。看完房子陈先生很满意,便应对方要求当场交付了2000元押金。第二天,当陈先生发现无论如何也联系不上唐某后,到当地派出所一查后发现,“唐某”的身份证是伪造的,这套房子也并非此人所有。

  警方分析,春节过后,城市流动人口增多,房屋租赁市场活跃,一些违法犯罪人员乘机频频向该领域出手,采取以房东身份在网上发布信息或在电线杆、墙上张贴房屋租赁小广告等形式,用各种优惠条件,诱使被害人到出租房,伺机骗取受害人交纳的租金、押金和定金,盗骗受害人财物;或以租客身份骗取信任,对房东、拼租客实施盗窃、抢劫,给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造成较大危害。

  警方提醒,房屋出租者和租房者都要通过正规房产中介公司进行房屋租赁,不要轻信网上、路边的房屋租赁“消息”,不轻信对方特别的优惠条件。租赁双方及房屋中介一定要确认对方的真实身份,详细登记有效身份信息,不要贪图方便或节省中介费而私下租赁房屋。租客不要和不熟悉的人拼租。在出租或租赁房屋过程中,女性尽量结伴前往看房,尽量不和陌生男性拼租,避免受到不法侵害。

【编辑:周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