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警方提醒市民 近期有关房屋租赁犯罪案件多发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4-03 08:30:50

  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市公安局向广大市民发布预警信息:近期我市与房屋租赁相关的违法犯罪案件多发,请市民注意防范。

  据警方介绍,前几天,陈先生在马路电线杆上看到一则租赁房屋的广告,就联系出租者唐某一同前往洪塘街道某小区看房。陈先生看房后感到很满意,便应对方要求,交付了2000元押金。第二天,陈先生就再也没能联系上唐某。他到当地派出所一查后发现,唐某的身份证竟然是伪造的,这套房子其实并非此人所有。笔者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了解到,近期我市公安机关已经接连破获了多起与房屋租赁有关的诈骗、盗窃等违法犯罪案件。

  警方分析,春节过后,城市流动人口增多,房屋租赁市场活跃,一些违法犯罪人员乘机出手,采取以房东身份在网上发布信息或在电线杆、墙上张贴房屋租赁小广告等形式,以各种优惠条件,诱使被害人到出租房,伺机骗取受害人的租金、押金和定金;或以租客身份骗取信任,对房东、拼租客实施盗窃、抢劫。

  警方提醒,房屋出租者和租房者都要通过正规房产中介公司办理房屋租赁手续,不要轻信网上、路边的房屋租赁消息,不要轻信对方特别的优惠条件。租赁双方及房屋中介一定要确认对方的真实身份,详细登记有效身份信息,不要贪图方便或节省中介费而私下租赁房屋。租客不要和不熟悉的人拼租。在出租或租赁房屋过程中,女性尽量结伴前往看房,不和陌生男性拼租,以免受到不法侵害。

  宁波日报记者 吴向正 通讯员 曹斌 徐国峰

【编辑:吴冠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