莼湖交警中队琚指导员说,根据他的经验,单方责任事故中,有骗保嫌疑的占到20%-30%,而被查到的可谓“凤毛麟角”。
据记者了解,车险骗保由来已久。去年夏天,海曙警方查获的一个11人组成的骗保团伙,半年作案65起,涉及金额50多万元。为了骗保,作案者手法越来越隐蔽,反侦查意识也越来越强,真正的车主或修理厂老板不直接出面,只是幕后操控。
惩戒“缺位”,骗保成“无风险买卖”?
车险骗保居高不下,一直是保险公司的一块心病。
据了解,为了遏制骗保,保险公司也频出对策:去年7月,商业车险理赔信息全省联网查询,如果一年中出险超过5次,可能会被拒保。去年12月底,市交警支队和宁波保监局共同成立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市民举报骗保案件,可按财损事故与伤亡事故两类标准获得奖励。
除了预防措施外,目前最欠缺的,是对骗保行为的有力惩处。莼湖交警中队琚指导员说,他们破获的4起骗保案件,因为是骗保未遂,最终未造成保险公司的损失,警方对涉案当事人无法按诈骗罪进行处理。这就意味着,骗保不论成功与否,都不需要担什么法律责任,“几乎成了无风险买卖。”
骗保其实是对社会诚信的一种挑战,而损失最后转嫁到了所有保险人身上。有关司法界人士建议,骗保也要纳入“黑名单”制度,涉案当事人保险公司可以永远将其“拒之门外”,还要像交通违法一样,受到交警部门的扣分、罚款。既然连交通肇事都要被扣分,伪造事故的就更应该要受到加重处罚。另外,对于参与骗保的人员以及相关受益人,也要受到相应处罚。只有建立有效的惩戒措施,才能斩断骗保这条“黑色”利益链。
宁波日报记者 余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