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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金调高至每人每月80元
稿源: 中国象山港  | 2011-04-06 11:26:16

  记者从县社保中心了解到,今年我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60元调整至80元。

  对按象政发【2009】178号规定参保缴费的且未叠加享受被征地养老保障待遇的人员,另予增发每月15元。另外,一次性丧葬补助费标准为领取养老金人员死亡当月享受基础养老金的20个月金额,目前一次性丧葬费为1600元。(记者 罗旋 通讯员 史梦霞)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