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4月6日讯(记者 周维强 通讯员 茹彬彬)今天,记者从宁波市公安局获悉,市公安局近期已着手开展限养区违规养犬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无证养犬、违规溜犬和犬只伤人、扰民等违规养犬行为。自4月15日起,警方将对限养区内的一些违规养犬行为采取三个“一律”严管措施。
根据《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此次违规养犬整治行动将对限养区内的以下违规养犬行为采取三个“一律”严管措施:一是对限养区内的无主犬,一律实施捕捉,送市犬类收容留检所;二是对限养区内未做证、未年检、未挂犬牌、未束犬链的犬,一律实施暂扣,在犬管中心留置24小时后,犬主仍未接受处理或承诺今后遵守规定的,送市犬类收容留检所;三是对限养区内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一律实施捕捉,送市犬类收容留检所。
据了解,宁波限养区内许可饲养的犬只体形标准为:犬只成年后躯体高度低于35厘米,体重小于9千克,且每户限养一只。限养区内的养犬户需在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所在地派出所和犬类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犬类管理中心核发犬证,并按时办理年检。此外,出户溜犬时必须束犬链、挂犬牌,由成年人牵领,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有疑问,市民可拨打宁波市公安局110报警电话或者市公安局治安支队87062316进行咨询,也可致电市三区犬管中心或者上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