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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房屋租赁实施犯罪 "房东"收了押金后失踪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4-07 07:32:25

  警讯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了解到,警方近期接连破获了多起与房屋租赁有关的诈骗、盗窃等违法犯罪案件。

  市民陈先生前几日在马路电线杆上看到一则租赁房屋的广告,就和自称房东的男子一同前往江北区洪塘街道某小区看房。看完房子,陈先生感到很满意,便应对方要求交付了2000元押金,但此后就再也联系不上对方。到当地派出所一查后发现,这个“房东”的身份证是伪造的,房子并非他所有。

  警方称,春节过后,城市流动人口增多,房屋租赁市场活跃,一些违法犯罪人员乘机频频向该领域出手,假冒房东身份在网上发布信息或在电线杆、墙上张贴房屋租赁小广告,用各种优惠条件,诱使被害人到出租房,伺机骗取受害人交纳的租金、押金和定金,盗骗受害人的财物;或以租客身份骗取信任,对房东、拼租客实施盗窃、抢劫。警方提醒市民注意防范。

  宁波晚报记者 戴伟龙 通讯员 曹斌 徐国峰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