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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起宁波将严管违规养犬 重点整治四类行为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4-07 08:16:27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市公安局获悉,我市警方近期已在集中开展针对在限养区违规养犬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将从4月15日起对无证养犬、违规遛犬和犬只伤人、扰民等违规养犬行为实施重点整治。据了解,行动中,警方将采取三个“一律”的严管措施。

  近年来,随着宠物热的不断升温,养犬已成为不少市民的生活乐趣。但限养区内违规养犬、违规遛犬和犬只扰民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导致多起狂犬伤人引发狂犬病致死事件的发生。不但影响了兴趣不同群众的日常生活,损害了宁波文明城市的形象,也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群众要求政府整治狗患的呼声日趋强烈。

  据介绍,市公安局这次开展的针对在限养区违规养犬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将严格执行《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无证养犬、违规遛犬和犬只伤人、扰民等违规养犬行为作为整治重点。整治行动将自4月15日起开始。整治期间,警方将对限养区内的以下违规养犬行为采取三个“一律”严管措施:对限养区内的无主犬,一律实施捕捉,送市犬类收容留检所;对限养区内未做证、未年检、未挂犬牌、未束犬链的犬,一律实施暂扣,在犬管中心留置24小时后,犬主仍未接受处理或承诺今后遵守规定的,送市犬类收容留检所;对限养区内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一律实施捕捉,送市犬类收容留检所。

  警方希望广大市民都要严格遵守《规定》,限养区内的养犬户必须及时申领准养证和犬牌,按时办理年检;对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和拟弃养的犬只,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自行处理或主动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出户遛犬时必须束犬链、挂犬牌,由成年人牵领,并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宁波晚报记者 戴伟龙 通讯员 茹彬彬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