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我市对养犬实行严格控制、严格管理、禁限结合的原则。限养区内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只准许饲养小型观赏犬,小型观赏犬的体形标准是:躯体高度低于35厘米且体重小于9千克。限养区内符合条件的个人若要饲养小型观赏犬,应当征得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同意,在居(村)民委员会出具符合养犬条件的证明后30天内到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养犬登记手续,每户限养一只。
网友“东方老小子”在天一论坛发帖《关于养狗的规定是否合理》称宁波市限制养犬规定狗的身高不超过35厘米,除了玩具型的小狗,基本没什么狗符合这个规定了。网友对此规定有点不解,强烈支持公安部门对宠物狗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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