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010年10月14日相关报道
在短短4天内,流窜多个小区连续划伤了133辆汽车……这起曾经轰动一时的“划车案”昨天下午在江东法院开庭,划车的“眼镜男”孙某被检察机关以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起公诉。
案件回放>>>
4天连续划伤130多辆车
去年10月9日至12日,江东华泰街、万兴小区、曙光大地、百姓人家和江北槐树路等多地相继发生多辆汽车被人划伤的事件。
警方事后调取了路口监控录像,发现划车的是一名戴眼镜的年轻男子,仅去年10月9日晚上在华泰街就划伤了80多辆车。
10月12日晚上8点25分,孙某在海曙颐高大厦停车场内,用随声携带的小石头划车时被当场抓获。
经审讯,孙某对上述地段的划车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孙某4天内共划伤了133辆汽车,其中既有价值100多万元的保时捷、奔驰、宝马,也有几万元的普通代步车,给这些车主造成损失共计14万余元。
案发后,孙某的家人帮助他补偿了车主们的损失。
庭审现场>>>
“眼镜男”自称有强迫症
昨天下午,孙某的母亲和多名亲友来到法庭旁听。
庭审中,法官问孙某对公诉人的公诉有没有异议时,孙某总是回答“没有意见”。但是法官告诉他司法部门鉴定他“无精神病,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时,孙某说,他对鉴定结果有一点意见,但是他还是相信司法鉴定结果。
当法官问孙某为什么要划车时,孙某说,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划车,他觉得自己可能有一种幻觉和强迫症,好像被什么控制了一样。
但是在庭审结束时,孙某的家人仍坚持认为孙某作出上述行为时精神有问题。
泪流满面请求宽大处理
庭审结束前,孙某做了最后的陈述,他希望法院能够对他宽大处理,法院宣布择日宣判。
庭审后,记者在羁押室见到了孙某,和法庭上的理性相比,羁押室里的孙某情绪不太稳定,他一度泪流满面,一个劲地说希望法院能够对他宽大处理。
36岁的孙某是宁波本地人,家住江东史家新村,毕业于浙江工业大学化工专业,本科学历,事发前已失业两年。
东南商报记者 陈爱红 通讯员 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