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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交警部门处罚被曝光交通违法人员
稿源: 宁波日报  | 2011-04-08 07:42:14

  中国宁波网讯 前天和昨天,本报先后曝光了部分不文明行车行为。昨天,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始对有闯红灯、酒驾等不文明行车车主进行处罚,同时,还采取了一些措施,继续加大严管力度。

  交警部门在海曙、江东、江北、鄞州四区确定和义路、解放路、彩虹路、中兴路、大闸路、槐树路、天童北路、钱湖北路等8条道路和孝闻、市府、华侨城、贺丞、大剧院、外滩、南苑环球、鄞州二院等8个片区(涉及道路总长40.6公里,总面积2.04平方公里)为文明交通示范街区,同时开展“疏堵保畅先行路区”建设。力争在4月底前率先在文明交通示范街区和先行路区实现“行停有序、疏禁规范、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在文明交通示范街区和先行路区实行点、线、面相结合的15小时勤务管控模式,即主要灯控路口实行交警为主、协警补充的站点管控模式,路段和区域内实行交警、协警联动的巡卡结合管控模式,中午和夜间以巡逻为主,共设立岗位194个,全部实行“定人、定时、定岗、定责”。强化路面现场执法管理,对随意变更车道“加塞”、不按信号灯行驶等10种严重干扰交通秩序、影响车辆正常通行的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从重处罚。在严格管理的同时,坚决做到文明执法,按照人性化要求,创优便民服务举措。落实管理设施人性化措施。在单行线、路口禁左等禁行区域前方提前设置230块交通诱导预告标志,提醒驾驶人勿入禁行区域,同时继续联合新闻媒体加大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宁波日报记者杨静雅 通讯员陆明光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