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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继续加大粮食生产政策扶持力度
稿源: 中国象山港  | 2011-04-08 12:19:52

  我县今年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已全部出台,日前,县农林局将所有政策印制成种粮政策明白卡发送各地。与往年相比,今年的粮食政策除了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适当提高价外与收购环节补贴外,突出了“扶大扶强”,以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今年我县稻谷最低收购价不低于市出台的最低收购价,小麦由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实行定点定时收购。对所有种粮农户,国家实行农资综合直补政策,标准是每亩49.88元,比去年多补6.53元。我县还新出台早稻规模种植扶助政策,对20亩以上的订单大户(履约率80%以上),每亩补70元,各镇乡(街道)另行制定政策。并提高价外补贴与收购环节的补贴,每百斤稻谷、小麦(视品种),20亩以上的订单大户增4至5元,一般订单农户增3至4元。秧盘补贴标准也适当提高,在市财政补贴基础上,县财政再分别给予1:1的配套补贴,在供应环节直接降低价格。

  继续实行粮食生产政策性保险。按市定政策,水稻、小麦保险的财政保费补贴比例为90%(其中中央和市财政补80%、县财政补10%),投保农户负担10%。每亩保险金额可以为400元或500元,相应保费为每亩20元或25元。继续实行荒田复耕补贴,县财政安排荒田复耕补助资金20万元,对开发荒田(可耕农田搁荒二年以上)10亩以上的复耕者,经乡镇政府和农业部门审核后予以补助。对预征土地进行复耕种植的,由土地征用业主承担每亩150元的荒田复耕费。农机社会化“五统一”服务补贴也有相应提高。

  今年,我县还加大了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力度。财政安排1521万元,用于对基础设施建设、农田质量提升以及土地流转等补助。(记者 余建国 通讯员 陈燕华 )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