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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台温两段高速16日起货车占左车道将处罚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4-10 08:16:13

  中国宁波网讯 记者昨天从高速交警宁波支队获悉,4月16日起,我省高速逐渐实行分道行驶管理,17个重点监控路段将严抓严罚7种违法行为。我市境内的G15沈海(原甬台温)高速公路奉化至宁海北两个方向的两段路也名列其中。

  甬台温高速公路单向只有两车道,其中奉化至宁海北路段单向约23公里,根据客货分道规定货车只能在右侧车道行驶。高速交警已在这两个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提醒装置,在道路上施划了相应的标志、标线。

  据高速交警介绍,在客货车分道行驶路段起点前1公里,有“货车靠右行驶”标志;在客货分道行驶起点前500米有警告标志;在客货分道行驶路段起点有“货车禁入”和辅助时间标志,终点有“客货分离解除”标志。在左侧车道设置“货车禁入”文字标线。

  目前,实行客货分道重点路段的执行时间为8:00~20:00,重点查处7类违法行为。

  1.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罚款100元,记3分;若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200元,记3分。

  2.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罚款100元;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200元。

  3.变更车道时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罚款50元,记1分;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200元,记1分。

  4.未按规定变更车道:罚款100元;造成交通事故的,处罚款200元。

  5.变更车道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罚款100元,并记3分;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200元,并记3分。

  6.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罚款200元。

  7.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罚款100元;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200元。

  (东南商报记者 张贻富 通讯员 孙伟明)

【编辑:孙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