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新闻网讯 因经济上的纠纷,两人来到寺庙,欲请方丈调解,然而原纠纷还没有消除,由于一方火气太盛,竟然在寺庙里动粗手,将另一方打成轻伤,双方又增添了新的矛盾。近日,市检察院将动手打人的一方依法提起公诉。
事情还得从去年说起。当事人陈某是我市某寺庙方丈的朋友,而汪某则在该寺庙里干些杂活。陈某常去该寺庙烧香,去得多了,便与汪某熟悉了。交往中,陈某说自己是做线切割机生意的。据汪某称,去年7月,陈某叫他帮忙销售机器。双方约定:如果开发票,佣金为机器售价的5%;如果不开发票,佣金为机器售价的15%。
去年8月,汪某介绍自己的朋友在陈某处购买了15台线切割机,货款共计30万元。生意做成一个月后,陈某给汪某支付了15000元佣金,也就是机器售价的5%。当时两人都没有异议。到了11月,汪某从朋友处得知,所购机器并未开发票。汪某想,按照约定,陈某应该给他15%的佣金,也就是45000元。汪某于是找到陈某,然而陈某对双方的约定矢口否认,汪某则一口咬定陈某说过这话,两人为此争执不下。
今年1月的一天,汪某和陈某一起来到寺庙内,想找方丈评理。在方丈的房间内,两人各自说开了,一个说另一个的不是,说到气头上,陈某说汪某敲诈勒索,汪某则说陈某不讲信用。后来,汪某打了陈某一巴掌。方丈见两人打起来,也没了办法,只得将两人推出门外。
然而,汪某的一巴掌将陈某打伤了,事后经法医鉴定,陈某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构成轻伤。1月25日,汪某主动向警方投案。(通讯员 罗姚庆 记者 刘文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