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  >  突发·现场
身份证复印件被盗用 莫名“被办卡”欠账近5万
稿源: 宁波晚报  | 2011-04-11 08:05:57

  2008年3月,周先生将自己的身份证借给初中同学邵某,用来进行股票开户。没想到的是,老同学竟然拿着周先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在多家银行办理了6张信用卡,3年时间里透支了本金和利息近5万元。

  “上个月,家中的信箱收到了银行的催款单,合计欠费1600多元。”周先生告诉记者,开始他以为是这家银行搞错了,不过随后,他接到了银行打来的电话,才知道自己早在三年前便“拥有”了该银行的信用卡。

  为了确认是谁冒用自己身份办理了信用卡,周先生赶到宁波银联中心进行查询。查询结果让周先生大吃一惊,自己莫名奇妙地拥有了6张信用卡,分别属于4家银行,最多的一张已经被透支本息合计20000余元。“登记的是我的身份证,不过留的联系电话是初中同学邵某的。”气愤的周先生随即向海曙警方报了案。

  3月22日,海曙警方根据线索在环城西路的一家网吧内将犯罪嫌疑人邵某抓获。据邵某交代,2008年3月自己向周先生借用身份证用来股票开户后,手上就一直留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准备冒名办理信用卡,方便平时使用。没多久,邵某在网上联系上了一家银行业务员,和对方沟通后,在天一广场附近的办卡点,连续办理了6张信用卡,并多次刷卡消费。

  目前,犯罪嫌疑人邵某已被海曙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邵某在办卡时,留的是自己的电话号码,所以先前银行的催款电话、短信周先生收不到。”负责此案的海曙公安分局白云派出所民警陈立告诉记者,“这次是邵某的手机停机无法联系,银行才发现信用卡被人冒用,辗转联系上周先生的。”

  “要防止身份证被盗用办卡,个人应该把好‘第一道关’。”陈立告诉记者,“市民应该养成身份证不外借、不乱放的良好习惯。办理信用卡时应亲自到正规银行窗口办理。在遇到亲朋好友‘帮忙办卡’时,如果实在情面难却,也应亲自参与办卡全部环节。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最好注明:‘仅供某某银行办理一张信用卡’等说明字样。”沈欣 傅展

【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