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开始,鄞州区按照宁波市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00%标准发放农村退役士兵生产启动金。至2010年12月服役满2年的鄞州区户籍农村退役士兵,每人可以领取生产启动补助14261元,超期服役的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补助标准的20%。据统计,今年可领取生产启动金的农村退役士兵共计226名,补助总额计347万元,将于4月底发放到人。
宁波晚报记者 黄剑跃 通讯员 殷明君 毛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