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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3座无居民海岛等你当"岛主" 最长使用50年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4-13 07:03:12

  首批公布的海岛开发条件较好

  “首批无居民海岛名录的推出,意味着宁波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参与这3个岛的开发利用了。”市海洋与渔业局海域管理处负责人表示。

  该负责人说,实际上他们对这份名录的产生非常慎重,市里也是几经比选上报了这3个海岛的名录,再经省海洋与渔业局的多轮筛选才最终确定的。

  “毕竟和陆地相比,海岛的地理环境独特,生态系统十分脆弱,容易遭受破坏,而且破坏后很难恢复。”该负责人说,首批推出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相对而言其开发条件较好,具体表现为与陆地距离比较近,岛型岛貌比较适合进行开发和利用,且符合相关规划。

  无居民海岛开发都要报省政府审批

  宁波有岛礁近千个,其中500平方米以上的无居民海岛500多个,约占全国总数的8%。目前,我市已对100多个无居民海岛进行了开发利用,主要在农业、航标灯塔、航道围垦工程、海岛旅游开发、港口和临港工业等方面。

  今后,社会各界人士都可以通过行政审批或招标、拍卖等来申请海岛使用权。单位和个人提出申请后,必须按照政府编制的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对拟开发的海岛编制详细的开发利用方案,经专家论证和政府部门审批后,才能取得使用权。“今后所有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都要报省政府审批,涉及填海连岛等严重改变海岛自然地形地貌的还要报国务院审批。”

  无居民海岛开发采取有偿使用制

  根据规定,无居民海岛的使用权可通过申请审批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但旅游、娱乐、工业等经营性用岛有2个及2个以上意向者的,必须招标和拍卖。取得开发资质者,最高可以获得海岛50年的开发使用权。

  同时规定:“在开发利用中,应该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按照规定限制建筑物和设施的建设总量、高度以及与海岸线的距离,使得其与周围植被和景观相协调。未经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应当维持现状;禁止采石、挖海砂、采伐林木以及进行生产、建设、旅游等活动,破坏海岛生态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该负责人说,无居民海岛的开发采取有偿使用制度,而企业和个人缴纳使用金的多少将参照其开发活动对生态的影响来确定,从而保障海岛生态环境在开发利用中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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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