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快构建和谐社会步伐,不断把发展成果惠及城乡居民,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以人为本,把改善民生作为最高准则,坚持民生的急需性、连续性、可能性、普惠性、联动性,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构建普惠性的社会保障线、公平性的发展机会保障线和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线,为实现我市经济转型升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加快富裕和谐幸福余姚建设步伐,使我市民生关爱工作走在全省全国前列。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始终着眼于大多数群众,着眼于低收入人群,切实把发展目标放在满足全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上,从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入手,加快发展社会事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加快发展、加大投入。更加注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投入稳定增长的机制,重点向基层倾斜、向农村倾斜、向群众需求领域倾斜,使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改革创新、整合资源。创新民生关爱工作体制机制和举措,整合社会各类民生关爱资源,把握经济社会发展新趋势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经济社会切实转入科学发展轨道,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
(四)统筹兼顾、重点突破。立足全面改善民生状况,统筹兼顾各类民生问题,平衡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注重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着重解决好群众呼声特别高、反应特别强烈的突出问题,以民生关爱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量力而行、积极有为。坚持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公共财政承受能力,积极尽力地解决好民生问题,力求民生关爱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
三、总体目标
扩大城乡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覆盖范围,促进城乡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等事业均衡发展,建立健全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体系,优化配置公平、发展均衡的社会事业体系,着力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群体之间的差距,努力使全市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居有所安。
到2013年,重点抓好以下10大行动40项工作任务:
(一)实施全民教育均衡行动。以办好人民群众满意教育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和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切实加强基础教育。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在继续做好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的基础上,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落实相关免费政策。继续实施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对低收入的农户子女实施“二免一补”政策,即在高中就读的,免除学杂费,在大学就读的,给予专科生每学年补助3500元,本科生每学年补助5000元。进一步优化教育网点布局,力争新建和迁建中小学10所,营造方便、安全、优质的教育环境。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比例达到95%,逐步缩小教育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和校际差距,基本实现市域内均衡发展。逐步实现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2、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创建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实训基地1个,独立设置的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80%以上参加业务培训学习,“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职高就读的一、二年级学生每学年补助1500元,2011年秋季开始全面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不断探索校企合作的新形式、新内容,建立完善职高毕业生就业推荐介绍机制。积极探索合作办学模式,办好宁波市职业技术学院阳明分院。
3、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启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所有乡镇、街道至少建有1所省二级及以上中心幼儿园,新增公办幼儿园30所,培训幼儿教师200名。继续开展创学前教育达标乡镇工作,达标乡镇、街道的比例分别达到90%以上,幼儿入园率力争超过98%,省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92%,其中优质学前教育在园幼儿覆盖率达到70%以上。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师德业务培训,强化考核激励导向,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全面实施名师送教下乡活动,建立完善城区中小学与农村中小学结对帮扶机制,推进城乡教师交流支教和有序流动。进一步加大师资均衡配置力度,大力培养名优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名师送教下乡达到10场,教师支教150名,培训教师1500名。
(二)实施富民增收行动。把加快富民增收步伐作为改善民生的首要任务,着力推进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高,生活质量与经济实力同步提升。(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农林局)
5、努力保持就业基本稳定。深入开展“充分就业市”创建工作,力求就业与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相结合,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发展新兴产业中努力扩大就业。进一步健全投资带动就业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快建立城乡统筹的就业市场和城乡平等的就业制度。切实做好城镇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退伍复员军人、农村转移劳动力特别是失地失房农民就业工作,保持就业形势基本稳定。力争城镇新增就业5.4万人,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44万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0.2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6、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扎实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工作考核”五大工作体系,建立引导、扶持、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的长效机制。鼓励发展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并加大政策帮扶力度。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创业扶持机制。创业带动就业比例达到1:5,创业活动对就业的贡献率达到30%。
7、加快推进增收方式转变。积极实施城镇工业用地“退二进三”发展服务业政策,努力转变就业方式,提高就业增收水平。积极依托农房“两改”和卫星城市试点,鼓励农民开展财产性、经营性创业投资,参与农业产业化创业投资。进一步加强创业平台建设,鼓励城镇居民依托特色专业街区、各类专业市场进行创业投资。实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年均增长10%、11%左右。
8、积极开展就业培训。进一步健全就业培训体系,以在职职工、城镇失业人员、大学生、农村转移劳动力为重点,加强需求调研,丰富培训内容,拓展订单定向培训项目。进一步完善创业培训体系,加强创业培训教学研究,积极探索满足大学生、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等不同群体创业需求的培训内容和方法,确保全市大学生创业实训人数达到0.3万人,新增实训基地15家,培训农民3.6万人,其中转移就业技能培训0.3万人,农业专业技能培训2.3万人,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万人。
(三)实施全民保障行动。以建立健全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全市人民群众。(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残联)
9、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认真落实年满60周岁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享受基础养老金的政策,坚持政府主导和城乡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确保城乡居民老有所养。
10、扎实推进基本医疗保障项目实施。以非公经济组织、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推动大学生和中小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与宁波市区接轨,实现宁波市范围异地就医结算“一卡通”。加强新农合医疗制度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的衔接,稳步提高新农合医疗筹资水平和补偿标准。进一步提升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和居民平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着力扩大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覆盖面,并逐步向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延伸,有效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11、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净增参保人数达到1.5万人,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增长5%以上,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各净增参保人数3万人、1万人,失业保险净增参保人数1.5万人,生育保险净增参保人数2万人,工伤保险净增参保人数2.5万人。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完善先保后征的工作机制。
12、发展新型老年人福利事业。进一步巩固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工作成果,鼓励、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福利设施,综合社会福利机构床位数年均增长10%,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达到0.5万张,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努力达到上级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优待老年人各项规定,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建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7个、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点17个。进一步建立完善具有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及以上享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发放春节慰问金制度。
(四)实施全民健康推进行动。以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高全民健康素质为导向,全面增强卫生事业发展新动力,构筑医疗卫生服务诊疗新体系,不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13、提高医疗服务保障水平。加快卫生信息化进程,优化服务流程,着力改善病人就医体验,加大医疗卫生资源整合力度,不断提升五大中心服务效率。进一步普及中医药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站逐步实现中医药服务,加快推进中医药名院、名科、名医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每个乡镇、街道都要办好1所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中心按照居民出行20分钟可到达的要求或以中心村(居民区)为基础下设若干社区卫生服务站。启动实施健康面对面行动,全面实施两年一轮的农村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加快建立城乡居民规范化健康档案。逐步扩大新农合小病受惠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新增小病受惠点24家。
14、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城乡基层疾病防控网络建设,抓好重大疾病防治,加大对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疾病患者的免费治疗力度。大力加强慢性病和精神疾病防治,发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社区管理,重点慢性病社区管理率达到90%以上,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进一步强化卫生监督机构“一达标三配套”建设,全面完成规范化的基层卫生监督派出机构设置,切实加强市疾控中心、市妇幼保健所等公共卫生专业机构能力建设。
15、加强基层卫生队伍建设。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以培养、招聘、岗位培训等为核心的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平均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拥有全科医生和社区护士力争达到8名以上,每万服务人口基层防保人员力争达到3名以上,完成全科医生培训180名,招聘基层医务人员400名,各类岗位培训3500名,乡村医生注册培训350名;完善卫生人才政策,引导和鼓励高素质人才到基层服务。
16、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全面推进计生指导站和乡镇中心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进一步加强优生优育服务,做好宣传教育、提高人口素质等一级预防工作。继续实行免费婚检、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
(五)实施社会救助提升行动。以建立多层次、宽领域的帮扶、救助机制为目标,努力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让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都能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残联、市慈善总会)
17、做好相对贫困对象的帮扶工作。认真落实一系列的优惠帮扶政策,实施普惠制的社会福利制度,提高和改善相对贫困对象的生活质量。继续深化相对贫困人群的助医、助房、助学、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扶持。着力统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标准,提高农村低保边缘户的社会救助水平, 落实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低保户、低保边缘户和重残低收入人员发放春节生活物价补贴。
18、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扩大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增加救助病种,财政安排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达到年人均15元以上,资金结余原则上不超过10%。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简化医疗救助程序,积极实施即时结报救助,提高救助效率。
19、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健全完善慈善机构,加快乡镇、街道及村(社区)慈善募救工作服务站点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覆盖全市城乡的慈善募救工作网络,新设慈善募救工作服务站点280个。
20、加大对残疾人扶助力度。着力解决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城镇非从业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比例达到99%以上,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比例达到99%以上,对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不同残疾等级、不同标准实行财政补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六)实施公共文化共享行动。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创新活动载体、培训骨干队伍,加快提升城市文化底蕴。(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台)
21、大力推进文化惠民。深入实施“阳光文化”工程,配送各类演出1000场,实现“全市天天有演出,全年村村有戏看”的目标。开展“一村一月一场电影”工程,免费送电影下乡8000场。大力实施农村文化队伍及群众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基层文化干部和文化骨干200名。深入开展“幸福家乡欢乐游”主题活动,余姚市民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免费游览余姚的旅游景区(观光点),安排15万市民和优秀外来务工人员通过旅行社组团,免费游览余姚的旅游景区(观光点)。进一步加大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力度,提高在村、社区的覆盖面,做好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陈列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向公众免费开放工作。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和双向化改造,完成整转27万户。
22、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进一步做强做大“国际河姆渡文化节”品牌,办好四明山电影节、村落文化艺术节和社区文化艺术节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因地制宜积极发展地域特色文化,着力构建“一村一品、一镇多品”的特色文化品牌格局。
23、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着力加快推进市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等一批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建设一批具有余姚人文特色的文化广场和城市雕塑,努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进一步完善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改造提升集镇综合文化中心5个、村(社区)文化宫50个,建成企业文化中心30家。
24、切实抓好全民健身运动。积极开展全民体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市民身体素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2%,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快乡镇、街道及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健身路径300条,新建各类球场120只,力争全市农村群众健身路径自然村全覆盖。积极推进在城市社区、农村行政村建设体育健身圈,完善社区10分钟健身圈,逐步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体育健身网络。积极创建省级体育强镇,力争所有乡镇、街道创建成为省级体育强镇,新建小康体育村90个。
(七)实施城乡宜居安居行动。以便民惠民为目标,以满足群众基本需求为重点,拓宽建设思路,建立多层次住房建设保障体系,推进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城乡居民的生活条件。(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民政局、市农林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贸易局、市农办、市老区办、余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5、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推行和扩大公共租赁房、廉租房覆盖面和受益面,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逐步满足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开工建设公共租赁房15万平方米、廉租房1.3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4.8万平方米、限价房3.6万平方米。着力改善农村住房条件,积极推进农民公寓建设,加大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及危旧房改造力度,基本完成全市农村低保标准1.5倍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救助及危旧房改造,完成农村困难家庭的危旧房改造1500户,完成高山、深山、地质灾害隐患地区农民搬迁下山3500人,新建农民公寓100万平方米。
26、加强居住环境改善与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城区老住宅小区设施改造力度,完成整治改造120万平方米,切实改善老小区居民居住条件。加强家庭服务网络整合提升,构建比较完善的家庭服务业体系,完善、提升生活服务圈。加快居住区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全面推进老小区准物业管理,提升物业管理人员的物业管理水平,优化居住区内部功能布局,扎实推进绿色小区创建活动,系统化、规模化地建设居住区内部景观环境体系,以满足居民的日常休闲、娱乐和健身需求,新建公园10个。
27、完善交通出行网络建设。深入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城市公交向农村延伸,开通镇村公交,优化城区公交线路,逐步实现城乡公交一票制,开通4条以上城乡公交线路,新增和更新公交车120辆,新建和改造公交候车棚(亭)300个。进一步加大城区公共停车场(位)建设力度,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着力打通城区断头路,完善道路网络,提高城市交通能力。
28、扎实开展幸福美丽乡村建设。按照“人口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功能集成”的要求,加快培育建设一批中心村和特色村。继续开展农村环境集中整治,着力打造整洁、美丽乡村。积极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着力建立对四明山区的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全面完成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促进山区、老区加快发展。
(八)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行动。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基础,加大生态保护和治理力度,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睦相处。(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林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办)
29、加强大气环境保护和治理。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废气专项整治活动。严格实施建筑施工规范化管理,控制建筑施工和道路扬尘污染。深入推进生态公益林建设,大力开展绿化造林,新建沿海基干林带750亩,创建宁波市森林村庄60个,新增“森林城镇”3个,积极创建省“森林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
30、加大水环境整治力度。加强饮用水库、河道、湖泊等水环境的建设和保护,抓好大中型水库水源地保护和水质监测,构建安全可靠的水资源保障体系。全面治理农村面源污染,重点控制和治理农村水环境污染,切实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加快平原乡镇污水输送主干管、镇域污水集污管网工程、城乡污水收集支管网和城乡河道疏浚工程建设,优化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布局,铺设管网246公里,新建泵站30座,河道疏浚1100万立方米。
31、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大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力度。继续推进危险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电子废弃物、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等有害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提高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和社会源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效率。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源头管理,规范餐厨垃圾收运体系,不断提高生活垃圾收集、焚烧处理能力。切实落实矿产资源开采环保前置审批制度,加强矿山开采的污染防治,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创建。
32、加快培育生态文化。围绕建设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推行低碳生活方式,开展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加快培育和繁荣生态文化,形成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局面。
(九)实施社会管理创新行动。稳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提升社会服务管理水平,不断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民政局、市农办、市外来务工办、市总工会)
33、加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建立完善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体系和政策体系,进一步理顺乡镇、街道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管理体制,落实外来务工人员综管员队伍建设要求,切实加强外来人口素质教育,深化提升融合组织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外来人口出租房屋的依法监督和动态管理,强化基础信息采集和应用,确保外来人口信息登记率达到90%以上,出租房屋信息登记率达到95%以上,与出租房屋房东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比例达到100%。
34、创新农村服务管理体制。加强农村社区建设,逐步实现农村社区建设行政村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力争农村社区服务覆盖全市90%以上的行政村。进一步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服务的组织、体系和方式,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管理服务模式,构建农村公共服务管理新体系。
35、创新现代化新型城市管理体系。通过整合管理资源、推行网格数字城管、强化城管综合协调机制、完善城管综合执法体制、增强乡镇城管执法功能、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发挥多层级监督效应等方式,建立健全网格化、数字化、法制化的城市管理体系。
36、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制率达到90%以上。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开展和谐企业创建活动,构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力争和谐企业创建面达到90%。进一步加强欠薪维权长效机制建设,切实保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全面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工作,推进“12333”劳动保障咨询实体化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快基层劳动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乡镇、街道及行政村(社区)全覆盖。
(十)实施平安余姚建设行动。以建设平安余姚为目标,以确保治安稳定、生产安全和食品药品安全为重点,认真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切实增强城乡居民的安全感。(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安监局、市信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应急办、市外来务工办)
37、切实抓好治安防控体系。开展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三期工程建设,将视频监控向治安卡点、村委会、乡村主要道口延伸,实现视频监控系统进一步覆盖。扎实推进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力推进社区警务建设,合理开发和利用社区民智、民资、民力资源,建立以社区保安和治安协管员为龙头,社区和物业管理人员、志愿者和离退休人员为主体的巡防、巡控、邻里守望的群防群治网络和互助工作机制。
38、进一步完善维稳工作网络。规范和完善以预警预案、源头控制、定期排查、专项治理、领导包案、部门协调、考核奖惩为主要内容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长效机制。积极创新利益协调与矛盾调处机制,健全特殊利益群体诉求协调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构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民间纠纷调处成功率保持在97%以上。
39、强化公共安全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防范体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能力、科学技术支撑能力、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加大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力度,扩大公众获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途径,深化食品药品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全面推进重大事项信访维稳风险评估与预防、化解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各类突发性事件应急工作预案,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建立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多层联动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40、推进公正廉洁执法,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司法机关要公正廉洁执法,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大对网络赌博、严重经济犯罪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打击、治理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活动,以及严重刑事犯罪活动、黑恶势力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改善民生作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头等大事,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分工负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工作任务,要根据本行动计划,制定本地本部门3年实施方案并分解细化好年度工作计划,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责任单位在按照实施计划展开各专项工作的同时,要重视加强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民生关爱行动计划的实施。
(三)强化财政保障。围绕推进民生关爱行动计划,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扩大民生领域覆盖范围,确保新增财力的2/3以上用于民生改善。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建立民生关爱专版、专栏,通过各种媒体及时报道典型、总结经验,形成全社会关注民生问题、支持和参与解决民生问题的浓厚氛围。
(五)强化督查考核。进一步建立工作协调和责任落实机制,定期督查计划实施情况,及时刊发督查报告、反映情况,总结各责任单位好的做法,切实指导民生关爱工作整体推进。要进一步强化民生关爱工作考核机制,将民生关爱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