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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未婚生女 女儿6个月大时被生父抱走
稿源: 东南商报  | 2011-04-14 07:27:21

  ▲18天前

  李女士之所以还留在宁波,是因为18天前,她在宁波见过女儿一面,“模样没有什么变化,但人长高了。”

  当时陪孩子和李女士见面的,除了胡先生,还有陌生的两男一女。李女士从胡先生口中得知,孩子被寄养在一户人家家里。

  李女士说,自从半年前胡先生把女儿抱走后,母女俩就一直没见过面。其间她也曾追问孩子的下落,但胡先生除了提供过几张照片外,一直不肯告诉她孩子究竟在哪里,这让李女士一度怀疑胡先生是不是把孩子卖了。

  今年过年时,李女士还曾到胡先生老家去找过,胡先生得知后才答应让她来宁波和女儿见一面。

  对于现在胡先生将女儿寄养到别人家里的举动,李女士表示难以理解,这也坚定了她想要回孩子的决心。

  ▲半年前

  为何半年前会让胡先生把女儿抱走呢?回想起当初的决定,李女士追悔不已。

  “孩子生下来后,他(胡先生)一直在外面工作,很少顾及家里。为了谋生,我在孩子快满月时,找了份可以在家里做的手工活。”

  “因为种种原因,孩子出生后一直没有上户口。孩子6个月大时,他提出把孩子抱回家让他父母照看,顺便可以带回老家上户口。我当时也曾犹豫过,毕竟孩子太小就要离开,有点舍不得,但是想想能上户口对孩子有好处,当时也就答应了。”可李女士怎么也没想到,匆匆一别,如今想要见孩子一面却成了一件难事。

  孩子的父亲胡先生

  胡先生始终不愿意接受我们的采访,也不愿接李女士的电话。看得出,在孩子这件事上,他们之间有着很深的矛盾。

  几经周折,胡先生终于在昨天回复了记者的几条短信。对于两人为何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他不愿意多谈,但从言辞之间,不难发现他对李女士通过报警、找媒体的方法找孩子颇有微词,认为李女士的做法已经连累了自己的家人。

  胡先生在短信里表示,因为工作缘故,他每个月拿出1000元钱请人照顾孩子。至于以后的抚养权之争,唯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律师说法

  京衡律师集团宁波事务所陶旭峰律师:

  不管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孩子与父母的亲属关系是无法割断的,抚养未成年人是法定义务,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之一,李女士有权通过司法途径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比较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如果女方条件有限,男方应当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不管孩子的抚养权在哪一方,另一方始终具有探视权。

  东南商报记者石承承 实习生陆麒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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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挺】